松北区行政审批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现发布《哈尔滨新区行政审批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哈尔滨新区审批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通知》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学习贯彻新《条例》等方面,积极推进各项工作任务完成,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一是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年度重要工作,认真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和义务,二是注重时效,提升宣传效果。2020年,新区审批局注重时效,确保在区政府网站及时准确公开政务信息。同时利用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信息传播速度快、时效性强的特点,积极在媒体领域进行宣传报道,提高群众知晓率,使信息公开取得显著效果。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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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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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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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
1 |
1 |
1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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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71 |
598 |
32168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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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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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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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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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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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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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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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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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购 |
1 |
100万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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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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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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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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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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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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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一)予以公开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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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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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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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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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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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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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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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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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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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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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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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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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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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不予 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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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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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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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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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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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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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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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因政务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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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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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 |
结 |
其 |
尚 |
总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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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 |
结 |
其 |
尚 |
总 |
结 |
结 |
其 |
尚 |
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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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信息多头公开任务重。在实现“一枚印章管审批”后,审批局业务量加大,各类审批事项除了在专网进行公示外,还需在政府网站及信用龙江网进行手动录入公示,工作量大,建议整合信息公开平台资源,统一一个公示平台或者进行数据对接。
二是信息公开人员队伍能力建设不够。随着新区经济快速发展和全面深化改革推向深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审批局政府信息公开人员队伍建设不能满足形势发展需要,公开队伍整体的专业化、理论化水平不高,对政策的把握能力不强,处理公开具体工作中复杂问题办法不多,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推进。
下一步审批局将继续深入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规定,积极改进在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存在的不足,不断充实人员力量。同时建议区政府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人员队伍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特此报告。
新区行政审批局
2021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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