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北区财政金融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黑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有关规定,以及《松北区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务公开年报编制与发布的通知》的要求,特编制本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松北区财政和金融服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一路625号407室,邮编:150028,联系电话:0451-84011031)
一、预算公开工作
(一)提前布置、密切分工配合。2020年我局按照省市两级财政部门对预算公开工作提出的要求,参照往年的检查标准,早部署、严要求。我局对我区预算公开单位工作进行了指导,要求各部门作为公开的主体,按时限、按要求公开。
(二)完善预算公开内容。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全部向社会公开。实现政府预算全口径公开,除涉密部门外,所有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全部公开部门预算。
在政府预算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的基础上,按支出经济分类公开;按支出功能分类细化到项级。继续加大“三公”经费公开力度,细化说明收支预算安排、增减变化等情况,并对有关名词进行解释,方便公众读懂预算。
二、决算公开工作
(一)规范决算公开形式。除涉密部门外,区属各部门的决算及“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均严格按照“统一范围、统一标准、统一格式”三个统一的要求,在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向社会进行公开,方便公众进行查询。
(二)细化决算公开内容。参照省市决算公开的内容,我区部门决算公开加强了政府采购支出、国有资产占用情况等多项内容文字说明,“三公”经费支出不仅与预算数、上年数进行了比较说明,而且细化到因公出国(境)团组数、人数等,进一步提高了我区决算公开的完整性和透明度。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数量。2020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采购事项293条,采购总金额26102万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类别主要工作重要事项(预算、决算),政府采购等内容。均按照规定的信息上传工作时间及时上网发布。
(三)主动公开信息公开的形式。主要通过松北区人民政府网站、“信用龙江”平台等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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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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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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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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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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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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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293 |
26102万元 |
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20年我局未收到书面或其它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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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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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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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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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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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一)予以公开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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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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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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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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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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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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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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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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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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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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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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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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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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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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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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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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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我局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案件。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 |
结 |
其 |
尚 |
总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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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 |
结 |
其 |
尚 |
总 |
结 |
结 |
其 |
尚 |
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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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机制需进一步修改完善。二是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数量、政策解读工作等方面还需进一步改进。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一是不断完善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审核机制,严格对发布上网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经过单位经办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签定保密审查表后发布。二是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更新频率,加强政策解读力度。结合工作实际,加强对属于主动公开的,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领域政策文件的解读。对各类公开的内容进行进一步规范和梳理,不断提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质量。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无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松北区财政和金融服务局
2020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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