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北区生态水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黑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黑龙江省政府环境信息公开暂行制度》等相关文件规定,及《松北区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务公开年报编制与发布的通知》相关要求,我局根据年初以来信息公开情况,编制本报告。
报告内容包括:基本情况、信息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六部分。
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松北区生态环境和水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一路路625号,邮编:150028,联系电话:0451-88107080)
一、基本情况
(一)建立机制、健全制度,保证工作落实到位。
1.健全工作机制。根据2020年工作实际,在信息公开工作中加强内部协调、加大信息公开的管理和审查力度,不断完善对信息公开内容的时效性和保密性的监督检查制度。认真研究部署环境、水务信息公开工作开展,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程序
2.制定工作制度。本着坚持“公正、公平、合法、真实、便民、及时、便于监督”的政府信息公开原则,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制定各项信息公开工作。
3.学习工作精神。根据我区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工作人员继续深入学习信息公开相关条例、办法。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业务技能,严格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确保环境、水务领域信息能够按规定及时公开。
4.落实工作内容。按照年初确定的相关内容,严格执行相关工作,不定期检查局属相关部门信息公开情况,保证各项工作信息公开落到实处,防止出现漏公开、少公开等情况。全年任务全部完成。
(二)成立机构,指定人员,保证工作落实到位。
成立以副局长为组长,办公室主任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信息公开工作的办理机构,配备1名工作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加强与各科室沟通协调、密切配合。局属事业单位指定专人,及时推送相关信息,并对推送信息负责,保证信息公开的时效性、真实性。
(三)精心组织,强化检查,保证工作落实到位。
不断推进重要决策公开,强化政策解读和社会关切回应,推动环保、水务系统政务公开持续发展,自觉把政府信息公开纳入总体工作部署,精心组织,稳步推进,保证需要公开的信息应公开尽公开。
二、公开信息情况
(一)信息公开数量。
2020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采购事项17条。划转到审批、执法部门的政务信息,有相关部门予以公开。
(二)信息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类别主要包括环境、水务工作重要事项(预算、决算)等内容。均按照规定的信息上传工作时间及时上网发布。
(三)信息公开形式。
主要通过“松北区人民政府网站”等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2 |
2 |
2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7 |
4469.439978万元 |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20年我局收到一个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按照时限要求,已予以公开。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 |
(一)予以公开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我局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案件。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 |
结 |
其 |
尚 |
总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 |
结 |
其 |
尚 |
总 |
结 |
结 |
其 |
尚 |
总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1.政府信息公开发布的时效性需进一步完善。
2.政策解读工作等方面还需进一步提升。
(二)改进措施。
1.积极督促相关部门,及时发布需要公开的政务信息,保证信息公开的时效性。
2.结合工作实际,加强对属于主动公开的,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环境、水务领域政策文件的解读。对各类公开的内容进行进一步规范和梳理,不断提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质量。
六、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无。
哈尔滨市松北区生态环境和水务局
2020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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